【头条】警惕真“违法”、假“投资”类十大常
【头条】警惕真“违法”、假“投资”类十大常见理财项目,五种方法帮您避免财产损失!!!
时间:2022-06-15 14:21:17 点击数:13 文章来源: 今日湘楚
近年来,不少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金融创新”“经济新业态”“资本运作”等幌子,从种植养殖、资源开发向投资理财、网络借贷、众筹、期货、股权、虚拟货币转变,通过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当下“热门名词”“热点概念”炒作,诱惑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武汉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指挥部近日提醒广大市民:
以下10种“投资理财”项目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千万不要投资。一、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二、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三、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四、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五、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六、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七、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八、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九、“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十、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武汉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指挥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掌握以下5种方法可避免财产损失。一、核实工商登记。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程序注册登记的合法企业。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是欺诈。二、看投资回报。对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三、核查相关信息。通过政府主(监)管部门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否具备“金融许可证”。四、是否阳光操作。很多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隐蔽性,通过亲戚朋友互相介绍,再发展下线,形成一个吸收资金的网络,不签订正规合同,也不开具凭据,编制所谓“好项目”不敢在市面上公开出售,而在地下操作,诱惑群众购买。五、咨询法律相关专业人士。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商量,审慎决策。来源‖长江日报作者:梅丹[责任编辑:黄童欣]
非法集资“马甲”花样百出如何识别?相关定义已修改 市民注意防范。
什么是非法集资?请广大市民注意,非法集资的定义已经修改了。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根据《条例》,非法集资的新定义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原非法集资的定义: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比较二者可以看出主要有三大变化:
一是将“有关部门”明确成了“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外汇管理局(简称“一行两会一局”)。
二是去掉了部分表述。由于近年来非法集资“马甲”花样百出,而且不断变化,早已不再局限于股票、债券、彩票的方式,所以新定义去掉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的表述。
三是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改成了“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表述更加精炼。
与原定义相比,新定义简洁明晰,能让市民更容易理解和识别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