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中寰1栋公寓延期未交付
本人是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卓越明珠苑1栋公寓业主,购房条约约定于2023年9月30日交付,停止2023年10月31日,仍未向购房人交付。 相关部分于2023年7月25日向购房人书面回覆(附件图):
本人是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卓越明珠苑1栋公寓业主,购房条约约定于2023年9月30日交付,停止2023年10月31日,仍未向购房人交付。
相关部分于2023年7月25日向购房人书面回覆(附件图):
1、湘江新区开拓建树局核实,该项目1栋条约交付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正凭据条约交付节点处于正常施工傍边。
2、未呈现预售禁锢资金调用和不法利用的行为。
3、湘江新区开拓建树局将督促开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质保量建树,按条约约定如期交付。
回覆中明晰了3个重点,
1、核实出产进度正常。
2、禁锢资金正常
3、是督促定期交付。
既然湘江新区开拓建树局已核实凭据条约交付节点处于正常施工傍边。为什么2023年9月30日不能定时交付?
既然相关部分回覆说未呈现预售禁锢资金调用和不法利用的行为。为什么2023年9月30日不能定时交付?
既然湘江新区开拓建树局已督促开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条约约定如期交付。为什么2023年9月30日不能定时交付?
购房人诉求如下:
1、请求湘江新区开拓建树局向购房人公示其时向开拓企业核实的书面文件。
2、请求相关部分向购房人公示预售资金禁锢账户的收存、支出银行流水。
3、请求湘江新区开拓建树局向购房人公示其时督促开拓企业按条约约定如期交付的书面文件。
以上诉求请明晰回覆,勿答非所问,勿玩文字游戏,勿引导走司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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