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有关单元对违建问题有法不依 法律不严的环境反应
南岳区松麓街136号门面在装修进程中私开后门、违规搭建,不法占用民众资源,严重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关于“业主对其修建物专有部门享有占有、利用、收益和处分的权
南岳区松麓街136号门面在装修进程中私开后门、违规搭建,不法占用民众资源,严重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关于“业主对其修建物专有部门享有占有、利用、收益和处分的权益,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害修建物安详,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正当权益....”,《城乡筹划法》第九条“任何单元和小我私家都该当遵守经依法核准并发布的城乡筹划,听从筹划打点…”,以及湖南省人民当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打点步伐》第六条第二款“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抖客教程网,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法令礼貌。面临该环境,南岳区有关部分单元紧握公权,对问题投诉和网络舆情不回覆,对违建问题置之不理。
相关诉求:请有关部分单元切实推行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处理惩罚违建问题,拆除违规修建物,关闭后门,规复该门面后墙外立面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