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师未到庭致败诉 被判赔600万(图)
2016年4月,广东佛山市顺德一鳗鱼场修建物被行政强制拆除,鳗鱼场承包人林先生委托广东国晖律所李某某状师对相关部分提起行政诉讼并索赔,但案件最终败诉。随后,林先生一纸诉状将委托状师及律所告上法庭,认为李某某在个中一次告状时未到庭应诉导致其提起的诉讼被驳回维持原判,应抵偿损失。2023年8月15日,深圳市中院二审(2022)粤03民终640号裁定维持原判,李某某状师及其律所抵偿委托人林先生600万元。
11月27日,广东国晖律所李状师回应56之窗资讯网 记者称:“环境属实,案件已经是终审了。”
56之窗资讯网 记者从深圳市中院的这份裁判文书看到,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状师作为署理人在(2017)粤0606行初1421号未到庭与林先生提起的(2018)粤0606行初499号案被驳回告状存在因果干系。”
对付林先生诉请法院裁定律所抵偿100万元的问题,法院审理认为,“因国晖律所状师李某某未到庭应诉,林先生对委托事项的行政诉讼接济最终难以实现,国晖律所应向林先生抵偿损失。有偿委托条约的违约方该当抵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条约推行后可以得到的好处。一审酌定林先生的“时机损失”和“精力损失”100万元尚属公道,该金额本院予以确认。”
对付林先生诉请法院裁定李某某状师抵偿600万元的问题,法院认为,“林先生所承包的鳗鱼场被强制拆除,其直接损失与预期好处损失是客观存在的,至于林先生提起行政诉讼可否得到抵偿或可得到几多抵偿,因相关行政诉讼并未举办实体审理,抖客教程网,确实具有必然的不确定性。但李某某作为执业状师按照专业判定提出抵偿960万元的诉讼请求,中介机构评估损失时李某某亦在现场参加,现因行政诉讼无法举办,李某某理睬自愿抵偿林先生600万元,系其本人真实意思暗示,不存在违反法令、行政礼貌强制性划定的景象,也不属于‘假想损失’,李某某应凭据理睬推行其抵偿义务。”
深圳市中院裁定,李某某作为林先生的署理人,系本案造成违约事实的行为人,其疏忽大意造成林先生损失,其作出的《理睬书》系就其过失行为举办抵偿的理睬,按照《理睬书》,李某某确认林先生就其过失应得抵偿总额为600万元,故,扣除林先生已交付的状师费5万元,李某某应抵偿林先生495万元(600万元-5万元-100万元),并对一审讯断确定的国晖律所的债务包袱连带清偿责任。
11月27日,李状师汇报56之窗资讯网 记者:“这个案子已经是终审了。”对付付出当事人林先生600万抵偿款的环境,李状师暗示:“这个工作要看我们律所如那里理惩罚了。”